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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医保迎来3个新调整,事关你我

时间:2024-03-26   来源:本网   【字体: 大 || 中 || 打印



2024

医保迎来3个新调整

事关你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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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了解

1.广东已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,2024年1月1日起执行!

我省已印发《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4年版)》,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广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6365个,其中西药1698个、中成药1390个,中药饮片1655个,医院制剂1622个。和此前相比,此次共新增126种药品,其中包括肿瘤用药21个,新冠、抗感染用药17个,罕见病用药15个(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),更好地保障我省参保群众的用药需求。

2.《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,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可获得医疗救助!

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救助制度,广东省医疗保障局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其中明确,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可获得医疗救助,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等支付后,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。《办法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在医疗费用救助方面,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%的比例予以救助,低保对象、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不低于80%的比例予以救助,不设年度救助起付标准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,则按不低于70%的比例予以救助,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%左右确定。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,也就是符合规定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,按不低于70%的比例予以救助,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各市上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%左右确定。

3.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,最高奖励20万元。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,引导群众和社会各方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,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,广东省医疗保障局、广东省财政厅印发《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(下称《实施细则》),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三年。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,最高奖励20万元。


(转载自广东医保公众号)